第二届互联网与国家治理智库论坛圆桌会议
12月6日,第二届互联网与国家治理智库论坛在京举行。由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发起的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智库联盟成立,同时首次发布《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年度报告(2015)》。
论坛由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商务印书馆和《网络传播》杂志社共同主办,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承办,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协办,20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的50余位智库专家出席会议。
论坛以“网络空间治理与舆论场调适”为主题,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网络空间治理面临重大问题的共同关注。在上午进行了新书发布会、联盟成立仪式和主题演讲后,下午的圆桌会议上,学术界、网络传媒界、官方代表围绕围绕“网络舆论场调试”、“网络空间治理”和“互联网治理创新”等重要议题展开探讨,先后有24位知名学者和业界精英发表演讲。
其他专家和代表在互动交流环节也积极发言,充分交流,共商互联网传播合作与发展大计。通过这次论坛,与会代表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共同探讨网络空间治理与舆论场调适的相关问题,真可谓干货满满。
据悉,互联网与国家治理智库论坛从2014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致力于促进互联网与国家治理领域跨学科、跨界的交流、互动与合作。
议题一:网络舆论场调试
谢永江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实行网络信息分类管理,维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使用权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它的保障,主要包括满足未成年人合理的上网需求、帮助未成年人正确上网和提供充分的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另一个方面是适当的限制,分为地点限制、时间限制、家长陪同和禁止某些信息的浏览。
网络信息分类管理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网络信息分类管理可能的途径有以下三个建议。第一,先行业规范,后立法;第二,先简后繁,即先进行简单的分类,实行好再细分为更多的;第三,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张洪忠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网民类型与信息的辨别力
“假定横座标是活跃度,纵座标是信任度。如果对政府的信任度高又很活跃的,我们称之为“活跃的拥政者”;如果高信任度、低活跃度的我们称之为“沉默的拥政者”;低活跃度又低信任度的我们称之为“沉默的批评者”;高活跃度、低信任度的我们称之为“活跃度的批评者”。
关于不同类型网民的辨别力,我们把沉默的网民作为哑变量,把活跃者作为自变量,放到模型里来分析,发现越是活跃的批评者、活跃的的拥政者,对于信息的辨别力都是低于沉默者。关于网民的媒介接触对辨别力的影响,我们发现报纸、电视、博客对于信息的辨别力都没有影响,但是微博对信息的辨别力是正影响,也就是说网民使用微博越多,对信息的辨别力越高。”
议题二:网络空间治理
吕本富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副理事长——互联网智库的历史使命
“在智库的建设方面,美国的智库建设有三点是我们可以考虑的:一是研究方法;二是话题选择,一个智库长、短期的题目要有配比;三是智库的话语权,中国智库还是要从中国的话题出发,确定一两个有国际视野的议题来抓国际话语权。
具体到舆情智库的建设,主要有以下三个研究重点。第一,大数据分析,包括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决策性分析三个层次。第二,意见领袖及抱团程度。第三,网络传播政策应该是我们智库的着力点。
基于互联网创新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标准衡量。一是增长标准,它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财富标准,即新的商业模式或者制度设计,是更有利于穷人还是更有利于富人。三是就业标准,它是减少还是增加了我们的就业。四是维稳标准。”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互联网治理 新格局 新走向
“今年我们国家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思路可以表述为“一体两翼”,或者从形态上来讲也可以表述为“比基尼式的治理”。 “一体”是指我们国家互联网治理以网络隐私和互联网上产生的个人数据为切入点,“两翼”是指是强化和完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形式和责任比重,同时在所有涉及互联网法律法规方面不遗余力地推进互联网的用户实名制。
从立法角度上来讲,我们国家由原来的打补丁式的互联网立法,开始向“做系统”的方式转变。从司法角度来讲,从《刑法第九修正案》可以看出来我们国家的司法思路,已经把网络空间不再完全看成是个虚拟空间。从执法角度来讲,我们今年国家的执法从“狗拿耗子”到“狗咬刺猬”。以前管理互联网的很多举措在网民看来都是错误的,都是不该管的,都是一种狗拿耗子的管法,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的情况是,我们可以管了,但是要管的地方太多了。
当然,中国的治理模式现在面临几个突出的问题。首先是我们治理的内在逻辑怎么能讲得通。另外,我们现在有结果合法性,却缺乏过程的合法性,这个过程的合法性怎么解决,将来也是我们学者们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惠志斌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基于治理理论的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形势与对策分析
“全球网络空间的共赢和共同使用的趋势是不可改变的,传统的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的风险,会在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两个场域之间传导、激荡、演化、进化。
网络空间安全的风险在大数据时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网络空间系统运行本身及其连接控制的物理世界的安全风险。二是网络空间信息内容及其传播的安全风险。三是网络空间数据资源开发与控制的安全风险,这是在大数据时代或者未来智慧化时代比较突出的全新的安全风险。
如果从数据安全的角度,风险治理会面临数据安全的价值冲突和政策困境,主要体现在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本地主流的困境、基于数据的创新服务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困境、数据开放共享与数据商业垄断间的困境。
关于风险治理有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是面向合作的风险治理,需要积极推动大数据安全治理的国际进程。第二是面向发展的风险治理,尤其在防范中国IT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数据安全陷阱。第三个是面向民族的风险治理,需要面向公众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应该是未来网络空间安全或数据安全的核心根本。”
何凌南 中山大学大数据传播实验室副主任——互联网谣言传播规律分析
“谣言其实是社会群体在历史混乱时期,为了解决问题、获得社会认知而展开的一种集体行动。为了挖掘事实,网民通过搜集、共享、评论与谣言相关的信息来决定是否相信它。
网络谣言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它的背后总是让我们感到恐惧和焦虑。第二,从动机上来说它给我们希望和欲望。第三,它煽动仇恨和政务。第四,它貌似理性。
互联网造谣的手法:第一,用数字夸大。第二,用大量图片。第三,强调恐怖结果。最后,达到心理上“恐惧说服”的目标。”
议题三:互联网治理创新
郑磊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助理、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副教授——政务微信公共服务创新
“这两年政务微信最开始做的是单向的由政府向公众发布数据,这存在是用户导向还是部门导向的问题。我们发现,公众最喜欢的跟政府经常用的是两套词;大部分政务微信的发布时间是临近下班的4-5点,而不是公众阅读高峰时段;光是单向的发布不可以,还需要有双向的互动和多主体的参与。
无论是发布还是互动,做得再好更多也只是话语层面,所以这两年政务微信推出了服务功能,例如公交实时查询、网上预约、天气预报。从数据发现,服务功能更受欢迎,甚至有一句话是“服务带动发布”。
为什么这些功能一定要由政务微信来做?即使到了服务层面,许多政务微信仍然是一对多在提供服务,由政府自己花钱、花时间、花精力提供服务。而协作是互联网思维,跟公众一起做。这时候引到开放数据的概念。有没有可能把公交车数据开放出来,百度、高德都可以引入,而不是一定要用上海政务微信一个入口,更不是每个部门都推出APP或微信号,因为公众需要的是一站式的服务。要真正有互联网+的思维,而不是+互联网的思维。”
蓝云 南方舆情研究院秘书长——从“南方实践”看网民参与公共治理
“最近十年,面对舆论新格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在创新方面主要做了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自2006年初建立了“有话问总理,有话问省长,有话问市长”等系列栏目,2008年建成全国第一个系统化的网络问政平台。第二件事情,2010年我们成立了南方民间智库这一正式注册的民非组织。第三件事情,2014年1月,南方报业联合各界力量,发起成立南方舆情数据研究院,是国内第一家从专业媒体角度专注治理现代化领域的复合型智库。
关于公共治理有以下的四点思考。第一点,在宏观层面,我们能感觉到党委政府大胆创新、果断决策,主流媒体或商业大网站积极搭台,社会各界广泛协同,这是互联网治理创新三个重要的推动力。第二点,在中观层面,要有底线、有技巧善待绝大多数普通网民。第三点,在微观层面,要谨慎乐观看待地方党政官员面对舆论新格局的进步。第四,在行业层面,要谨慎乐观看待各类传媒智库和高校智库,它们确实任重道远。”
金为铠 律兜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法律手段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实践与意义
“政府在互联网上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归结为几个方面:群体性事件、上访案件和互联网传播事件。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对这些问题采取的解决方式是推、骗、压(删帖或通过社会关系施加政治压力)。这些手段会造成民众的几种回应方式:第一种是上访,上访包括逐级上访,也包括越级上访;第二种是追求互联网传播手段的处理,通过舆论压力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第三种是极端手段,极端手段的出现说明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开始需要进行调整。
幸运的是十八大之后的几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政府的规则意识提高,政府的很多官员很多事情不敢做了。第二个变化,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大幅度上升。第三个变化,很多老百姓、民众开始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