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现场|李扬: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

        2016年4月26日,正值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治理研究院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主攻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学者李扬教授开讲第19期学术沙龙,本期沙龙的主题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李扬教授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期沙龙由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梁玉成教授主持。

        沙龙现场,李扬老师将题目分解为三个重要的问题:1、创新驱动发展提出的背景,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国家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提出这样的战略?2、在创新驱动战略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又在其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3、目前我国的创新驱动和知识产权保护到底处于怎么样的一个状态?会出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未来有什么样的努力方向?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初是在2012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来的,之后在中共十八大的会议上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写在十八大的报告当中。

        为什么要提出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呢?其大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叶发生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催生了英国,英国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厉害的国家——日不落帝国。19世纪下半叶的电气革命使得法国、德国变得强大起来。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中叶,量子力学、相对论等新科学的出现,原子弹、氢弹等技术得到发展,这个时候美国开始发展起来,日益变得强大,加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了战争财,变成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发生了信息技术革命,美国继续发展壮大,并巩固了其在世界格局当中最强大的地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与这几次革命失之交臂,失去了发展的大好良机,社会生产力水平也是每况愈下。1700年在世界上排名第18位,到1825年的时候排在第48位,1900年的时候排在第71位,1950年代的时候排在了99位。

        上世纪70年代末,迫于国内国际的压力,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谋求发展。从创新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科学上还是技术上,改革开放基本上采用了以模仿为主的手段推动发展,极少有创新的成果诞生。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made-in-china”商品销往世界各地。

        客观来看,那个时候的中国想要创新,第一没有实力,第二没有能力,所以只能先靠模仿发展经济,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状态。这种做法在后期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从品牌的角度来说,日本、美国等在世界上都有家喻户晓的牌子,但是中国并没有能享誉全球的品牌;从核心技术的角度来说,90年代至今,中国也没有太多厉害的核心技术,特别是在军工领域,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不管是社会安全、经济安全、还是国防安全,都非常危险。不创新可谓死路一条。这是创新驱动战略提出的大的历史背景之一。

        另一个背景是2007年《劳动法》颁布2008年实施之后,中国劳动力价格开始大幅度上涨,许多企业不堪重负,再加上2008年的经济危机,中小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甚至破产。中国低成本的劳动力价格优势已经面临来自东南亚、非洲、美洲等国家的竞争压力,很多外国企业开始撤出中国,往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地区转移。

        上述双重背景让党和政府深刻认识到,唯有创新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出路。

        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核心理念就是发展必须依靠科技、依靠知识产权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必须齐头并进。

        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我国一直面临着来自美国的强大压力。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下降,调查研究后认为是发展中国家侵犯其知识产权造成的。为此,美国依靠其国内贸易法301条款,将中国、新加坡、俄罗斯、印度、我国台湾地区等列入黑名单,认为这些是侵害其知识产权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提出可以直接对这些国家展开调查,单方面进行贸易制裁。这种局面客观上也迫使中国加快了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法的步伐。总之,美国就是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法律和外教手段,在经济发展、科技发展方面一直保持了世界头号创新大国的地位,这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形成客观上起到了推动作用。

        另外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也给我国造成了很大冲击。2002年,小泉纯一郎明确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分别在日本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北海道大学设定三个知识产权基地,每个基地都由文部科学省投入巨资进行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教学、知识产权案例数据库开发。除此之外,日本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口号之后,每年都有相应的推进计划,这些计划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人才育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正所谓现代文明的双翼,一个是科技、一个是法律,断了哪个翅膀都不行。我国不但要大力提倡、扶持科技创新,更要提倡、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创新成果出来后,要立即变成知识产权,只有变成可以应用的知识产权之后,创新才有回报,才有意义。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这些年发展非常快。从立法角度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迫于国际国内的压力,已经制定与国际基本接轨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可谓实现了知识产权规则的国际一体化。从知识产权数量上看,连续几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都排世界第一。商标的申请量也是同样的情况。迄今为止,中国的商标注册总数已经超过1千万件。201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279.9万件,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87.6万件。客观上来讲,这庞大的数据说明我国创新水平确实有了一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中国目前虽然是知识产权大国,但绝不是知识产权强国。主要问题是,数量多,质量差,缺乏核心竞争力。

        追求数量,不讲质量,从企业角度看,或许无可厚非。作为市场竞争主体,专利数量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指标。华为、中兴、腾讯都拥有大量专利和专利申请,这奠定了这些企业与国外其他同行企业之间对话的基础。如何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状况,把握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每个企业思考的问题。毕竟,无论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注册,都需要费用,而且专利还必须缴纳专利维持费用,这些费用对中小企业来时也许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政府则不同了。政府应该基于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目的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而不是单纯为了迎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提创新,讲政绩,将企业专利数量、商标数量作为政绩的一部分,替企业支出申请费用、维持费用,以支持企业申请,有的甚至给予认定了驰名商标的企业高额奖励。这些措施严重扰乱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实践中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评上驰名商标的目的花钱雇用假被告的情况。这些问题应严肃整治,才能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生态环境,给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目前来看,我国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两个比较严峻的问题,一个是技术发展水平限制,一个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合理。

        未来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环保技术、互联网技术将占据技术创新制高点,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水平,仍然无法领先,尽管每一年我国投入的创新科研基金将近一万个亿,这可能还不包括国防科技创新投入的某些资金,但是投入产出比一直十分不理想。

        另一方面,人才培养上,虽然已有大学招收知识产权的本科,但是由于体制设计、专业设计、教学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毕业生找工作的时候面临非常尴尬的困境,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清晰的定位导致用人单位宁愿放弃这些应届毕业生而直接去事务所招收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才。

        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当清楚地认识到:第一,科技和法律是现代文明的两个翅膀;第二,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这两种战略必须齐头并进缺一不可;第三,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一定会向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制度设计也罢、法规也罢,一定会朝这个方向走,原来那种低端的时代一定会过去。

        沙龙的最后,李扬老师详尽地解答大家提问的问题,用浅显易懂的例子为各位师生上了一节知识产权法律普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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