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和“建立容错机制”的理念,建立一支改革有担当、干事有方法、创业有活力的干部队伍,深圳市光明新区纪工委委托以倪星教授为负责人、杨黎婧、李佳源、王锐等为主要成员的中山大学课题组,自2016年3月起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与该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三轮召开了各办事处、新区机关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调研、广泛听取了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借鉴了浙江、上海、山东等有关省市意见的内容,逐步形成“1+X+N”推进模式。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中山大学课题组成员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智慧,深入新区多个部门进行访谈和调查,并完成了《光明新区促进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研究报告》,为新区推行容错免责机制工作提供了科学支撑和决策参考。2016年10月8日,新区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正式印发《光明区支持改革担当、建立容错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倪星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兼具科学性和实用性,全部获得采纳,并转化为政策文件,为新区激励党员干部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坚实基础。
链接:倪星,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领域:绩效评估与管理、组织与人事管理、领导与战略管理、廉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