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角

【法制晚报】慈善法出台 行善与监管有法可依

   (来源:《法制晚报》(北京))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慈善法的表决通过,为我国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依法行善和依法监管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一般只审议表决重要的基本法律,进入本世纪以来,由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律只有9部,这些法律都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是我国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这次由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直接审议、数千名人大代表集体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足见国家层面对慈善法制定的高度重视。它也将成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慈善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慈善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繁荣的表象之下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界定、慈善组织设立许可、慈善活动管理等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慈善事业依然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形形色色违规违法慈善活动,严重挫伤爱心群体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新京报】《慈善法(草案)》通过: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来源《新京报》)央广网3月16日消息 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

   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7个决议草案。

   【引申阅读】

   慈善法草案修改实质性修改34处个人募捐不放开

   审议报告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相关意见进行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4处,修改后的慈善法草案将于3月16日提请全国人大大会表决。

    审议报告显示,代表们普遍认为现在出台慈善法符合实际要求,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审议过程中,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意见。

【新华社】条款规定须精细 监管不能有盲区——代表热议慈善法草案细节

   (来源:新华社 记者:梁建强、吴雨)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以来,不少代表针对慈善监管、法规细化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他们认可慈善法将为全面小康“大愿景”带来的积极正面作用,同时也就一些有利于更好发挥法律作用的细节提出了建议。

   细节一:犯过罪对从事慈善事业影响多大?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注意到,慈善法草案中指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慈善机构主要负责人。

   “犯过罪,对立即从事慈善工作也会有影响?”苏泽林认为,“紧急避险不当或防卫过当等行为,也可能导致刑罚。这些人的社会危害不大,对他们从事慈善事业是否应该这么严格地限制,需要探讨,建议应按所判处刑罚的轻重来区分。”

   细节二:个人慈善募捐如何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留意到,慈善法草案中指出,“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

   “那么,个人发起的慈善募捐如何规范?”蔡学恩说,当前,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开展募捐活动的现象客观存在,建议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规范。

【南都公益观察】慈善法:8大进步与10大期待

   (来源:南都公益观察)在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后,被喻为“开门立法”典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立法工作可谓“一朝提速”,草案在2015年10月和12月先后两次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决定提交2016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不仅表明国家立法机关在超常规地加速度推进慈善立法,而且将立法的位阶提升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在社会福利领域的立法中尚未有先例,因此备受关注。

   详细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和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慈善法》对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向前发展的诸多突破性进步,同时也正因此,让我们充满更多“善法更善”的期待。  

  《进步篇》   

        >> 进步 1:取消业务主管单位

   《慈善法》二审稿明确提出:“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央广网】从慈善组织到慈善捐赠 盘点慈善法的7大重点内容

   (来源:央广网公益)慈善法草案9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引发外界关注,慈善法是中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中国官方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到2014年已扩大到1000亿元。社会上慈善组织、机构蓬蓬勃勃发展,全国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达6500多万人。

   虽然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等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相继制定,国务院和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总体而言,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为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慈善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新京报】慈善法草案修改 放宽公募限制

   (来源:新京报)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亮点1    骗捐诈捐将被追责   

        近年来,不时被曝出的骗捐、诈捐事件,屡屡消费着社会大众的善意和信任。因为没有相关法规追责,许多骗捐者、诈捐者都能全身而退,这类事件也常不了了之。

   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第五十九条规定:“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

   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具体情形包括“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

【人民日报】:六成政务客户端三个月内不更新(互联网前沿追踪)

       近日,中山大学政务APP(客户端)研究组发布2015年国内70个大中城市政务APP的使用调查数据。调查显示,其中69个城市共有政务APP316个,平均下载量为7.8万次,一线城市的渗透率较低,六成政务APP在3个月内从未更新。

  下载量不到商业APP十分之一

  据了解,研究组对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开展了1200份电话调查,了解公众对于政务APP的了解、使用及相关的认知和态度。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层面的政务APP还存在设计不合理、使用率低等问题。

  在提供方面,这316个政务APP,分布在交通、社保、民政等多个领域。不同类别分布不平衡,交通类、综合类、社保民政类和旅游类所占比例超过六成。不同城市分布也不平衡,成都、广州、深圳等远高于其他城市。

  下载量方面,261个可获得下载量信息的政务APP,下载总量仅为2476.9万,不到许多商业APP(例如微信、QQ、支付宝等)下载量的1/10。工商服务类和文化体育类的政务APP平均下载量甚至不足1000。

【人民网】:我国城市政务APP用户整体满意率不足四成

(信息来源:人民网     记者:邓圩)

        日前,中山大学政务APP研究组对国内70个大中城市的政务APP调查发现,我国城市层面的政务APP处于较低水平,用户整体满意率不足4成。

政务APP下载量不足商业APP的十分之一

        据该项目负责人、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国家治理研究院郑跃平博士介绍,本次调查选取的70个大中城市中,除丹东以外的69个城市,共推出了316个政务APP,分别分布于交通、社保、民政、旅游、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

        调查发现,政务APP在不同领域和城市上的分布都有很大的不平衡。其中,交通类、综合类、社保民政类和旅游类APP占比例超过六成。而新闻资讯、天气、工商服务和文化体育四类政务APP共计28个,不足10%。

        在不同城市方面,70个城市中有47个城市的政务APP不足5个。而成都、深圳、广州和杭州等四个城市的政务APP数量则超过15个,远高于其他城市。

【光明日报】:2015年智库建设大事记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1月12日,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发布《2014年中国智库报告》,公布中国智库影响力排名。

    1月15日,零点国际发展研究院与中国网联合发布《2014中国智库影响力报告》。

    1月20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1月22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项目”(TTCSP)完成的《全球智库报告2014》发布。7家中国智库入围“全球智库150强榜单”。

    3月21日—23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年年会”在北京举行。主题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

    3月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最后一天,举办了一场以“智库在决策中的作用”为主题的闭门研讨会。这是博鳌论坛首次讨论智库角色与决策作用。

【光明日报】:新亮点 新态势 新思考——2015中国智库年度发展报告

2015年,中国智库站上新起点。

  一年来,智库建设外部环境不断改善、政策支撑愈加有力;智库自身治理机制逐渐建 立、体制痼疾有所克服;智库研究的理论体系开始建构、评价机制趋向多元;智库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融合发展之势鲜明凸显。本报告着眼于上述方面,在 2015年智库发展的海量信息中寻找新亮点、总结新态势、形成新思考,以期对当前乃至今后的智库建设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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